市场经济的确立与经济刑法重构

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,一级律师,兼职法学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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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师简介:

陈有西

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,一级律师,兼职法学教授

课程简介:

刑法的指导思想,市场经济犯罪这一章,刑法的一些条文,犯罪的构成要件,怎么样适应我们现在的经济理论?法律是上层建筑,它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非常刚性的,直接的。如果法律思想不改,法律条文不改,经济领域走的太快,会被刑法这个框管死,而且它的法律后果,就是丧失自由,剥夺财产,甚至剥夺生命。所以,不思考法律的改革,法律条文的修改,经济真正要放开、搞活,自由经济真正要在中国生根开花,是不可能的。如果这样的状况长期存在的话,走在前面的民营企业家,他们的风险是非常大的。因为经济的自由,随时触碰上层建筑法律的红线。而法律的红线,不是客客气气,大家喝茶说道理,而直接就是抓人、就是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