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律师陈静荣获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称号

2018-04-23

在全国妇联举行的纪念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暨全国三八红旗手(集体)表彰大会上,我市律师陈静被授予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荣誉称号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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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静律师以创新进取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、热心公益的优良作风,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,取得了突出成绩。曾获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“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“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”等荣誉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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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来,陈静律师积极参政议政,连续担任三届市政协委员、常委,今年被推选为省人大代表。曾多次参与有关劳动、工会、女职工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等方面法规的研讨、制定、修改工作。她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,妥善处理解决群访事件,有效参与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。

执业20年来,陈静律师不断学习进取,努力提高专业素养,带队担任多家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,开展了一系列劳动法理论和实务研究,为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专题培训、讲座,参与编写了劳动法相关书籍,在推动省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陈静律师始终牢记法律人的使命和责任,积极参与法律援助,无偿为困难群体办理案件,组织参与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,成立了社会化扶贫组织——辰静爱心公益联盟及法律援助公益平台——“法援在线”。社会各界对陈静律师的爱心奉献、责任担当给予了高度评价。   

  陈静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尊严,用女性的智慧坚守着正义的防线。她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,此次被评为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,是一份荣誉,更是一份责任,必将激励更多法律工作者投身法治建设,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神圣使命。